賀拉斯認可了屋大維羅馬救星的角色,但這種認可是一個漫長的過程,而且一方是有遠大文學抱負和獨立創作軌道的詩人,一方是睥睨天下、決意將文學納入帝國秩序的君主,兩人之間的關係註定是緊張而複雜的。總體而言,賀拉斯對屋大維的態度經歷了從警惕、懷疑到接受、崇拜的過程,但他自始至終都不肯做一位馴順的宮廷詩人。
賀拉斯於公元前38年加入麥凱納斯的圈子後,屋大維作為賀拉斯恩主的恩主自然也成了他的終極恩主。但在此後約十年的時間裡,賀拉斯在作品中都刻意迴避了政治題材,也與屋大維保持了距離。萊恩把這種沉默歸因於賀拉斯因為自己變節而產生的羞恥感[1],但如上文所分析的,即使在腓立比戰役剛結束時賀拉斯曾感到過慚愧和不安,但當他數年後重新審視這段歷史時,也應當對羅馬的命運有了新認識,不再拘泥於派系或者政體之爭了。他之所以迴避政治,一是因為他需要時間來理解羅馬政治的巨大變化;二是因為他所選擇的體裁——諷刺詩(sermones,準確地說是“閑談”)——本就是偏向日常生活與個人題材的;三是因為詩人的直覺告訴他,歌頌君主的作品難以成為好作品。
大約作於公元前30 年的《諷刺詩集》第2部第1首曲折地反映了藝術追求與政治權力之間的衝突。詩的第11行稱屋大維為“無敵愷撒”[2],可能暗指公元前31 年的阿克提翁戰役。在這場戰役中,屋大維戰勝了安東尼(M. Antonius)和克里奧帕特拉(Cleopatra),確立了自己的絕對霸權。在“頌聖”詩歌成為潮流的時候,賀拉斯自然也感受到了壓力。
在這首詩里,他借自己的朋友律師特雷巴丟(Trebatius)之口表達了外界(包括屋大維本人)對他的期許。賀拉斯因為自己的諷刺詩屢遭羅馬人責難而向特雷巴丟問計,特雷巴丟的建議是停止寫詩,如果做不到,“就吟唱無敵愷撒的事業”,並稱這將為他帶來“豐厚報酬”(11-12行)。賀拉斯卻推說自己“有心無力”,不具備寫史詩的才能。特雷巴丟說,“但你可以頌揚他正義勇敢,就像 / 智慧的盧基里烏斯頌揚西庇阿”(16-17行)。盧基里烏斯(G. Lucilius)是古羅馬諷刺詩的先驅,他曾寫詩讚頌滅亡迦太基的著名將領小西庇阿(P. Cornelius Scipio Aemilianus Africanus)。特雷巴丟以盧基里烏斯為例,說明賀拉斯即使不寫史詩,也仍可以頌讚屋大維為主題。賀拉斯答道,“如果 / 真有機會,我能勝任。時間不恰當,/ 賀拉斯的詩進不了愷撒專註的耳朵。/ 撫摸不得法,就會挨警惕的他一頓踢”(17b-20行)。這個回答意味深長,措辭也極為謹慎。“如果真有機會”的原文是cum res ipsa feret,意為“當事實本身表現出(正義勇敢)時”,這個微妙的說法並未否認屋大維的“正義勇敢”,但它意味着賀拉斯拒絕為了逢迎諂媚,無來由地、空洞地頌揚君主的美德,而要等待一個名實相副的機會。“愷撒專註的耳朵”暗示屋大維並非庸常之人,不會被奉承巴結之詞迷惑,而有敏銳的判斷力,“耳朵”與“詩”相呼應也指向美學趣味。“撫摸不得法,就會挨警惕的他一頓踢”將屋大維比作一匹馬,看似很不恭敬,但如克勞斯所說,賀拉斯在這裡巧妙地引用並改寫了泛希臘時代大詩人卡利馬科斯《致阿波羅的頌詩》的片段[3],後者在詩中提到弗托諾斯(Phthonos)走到阿波羅耳邊,批評寫短詩的作者,卻被阿波羅踢了一腳[4]。屋大維經常把自己的勝利歸於阿波羅的庇佑,賀拉斯表面上把他比作馬,暗中卻把他比作阿波羅,算是用奉承彌補了拒絕為他寫頌詩可能引發的不快。
在作品末尾,特雷巴丟警告賀拉斯,寫諷刺詩可能引發誹謗罪的訴訟,“我告誡過你要小心,千萬別因 / 對神聖法律的無知讓自己撞破了頭:/ 如果誰針對別人寫壞詩,他會上法庭, / 等待定罪”(80-83行)。賀拉斯反駁道,“沒錯,壞詩的確如此,/ 可如果愷撒做裁判,稱讚它是好詩呢?/ 如果作者是好人,是朝壞人吠叫呢?”(83b-85行)。特雷巴丟是從法律角度定義“壞”(人身攻擊)的,賀拉斯卻把它轉換成了審美意義。“愷撒(屋大維)做裁判”其實在18-20行已經有伏筆,賀拉斯在那裡將屋大維暗比阿波羅,作為文藝神,阿波羅本來就是文學的裁判,在賀拉斯暗引的卡利馬科斯的作品裡,他更是明顯扮演了裁判的角色。賀拉斯除了效法盧基里烏斯之外,也深受卡利馬科斯影響,並且認為後者對精湛技藝的追求是克服前者缺點的途徑。以卡利馬科斯為代表的亞歷山大詩派是反對寫史詩的,賀拉斯在這首詩中多處暗引了卡利馬科斯的作品,更明確地表達了與後者相似的詩觀,他相信,與其接受毫無水準的吹捧,屋大維更願接受符合作者性情和詩學觀念的好作品,這是用稱頌屋大維審美趣味的方式為自己拒絕創作史詩的行為辯護。“好人”“壞人”又從道德角度肯定了自己諷刺詩的價值:攻擊無德的人不是壞行為。這也與屋大維整肅道德的政策相一致,它隱含的邏輯是,既然“無敵愷撒”致力於恢復羅馬的道德,那麼在他眼中,這些抨擊墮落行為的詩歌當然也是道德意義上的好詩了。因此,自己雖然不肯寫史詩,也未創作歌頌屋大維的詩歌,但卻與他的審美趣味和道德立場一致,當然能獲得他的理解。
在共和派的勢力土崩瓦解、安東尼也節節敗退之際,賀拉斯仍為羅馬內戰遲遲不能結束而憂慮,希望屋大維不要過度復仇,能開闢和解的新時代。《頌詩集》第1部第2首雖然表現出頌歌的所有外在形式,骨子裡卻是警示屋大維的進諫之作[5]。它用現實的凶兆、想象的災難和急切的呼籲提醒屋大維不要重蹈百年內戰的覆轍,要用外戰和征服恢復羅馬的榮光。關於此詩的創作時間,多數學者定在公元前29年到前28年左右,屋大維攻克亞歷山大城之後、獲得奧古斯都封號之前。此時,愷撒遇刺引發的內戰已接近尾聲,在公元前31年的阿克提翁戰役中,屋大維已經決定性地擊敗對手安東尼。此詩的基本輪廓也很清晰。1-20行描寫了種種不祥的兆象,表明羅馬深陷危險之中,21-24行是過渡部分,25-52行猜想朱庇特會派哪位神來拯救羅馬,最後的結論是墨丘利最合適。
對於將賀拉斯定位於宮廷詩人的讀者來說,這首詩是不折不扣的歌功頌德之作。他們認為,詩歌前半段涉及的反常景象(雪災、雹災、朱庇特神廟被雷電擊中、台伯河水淹羅馬)都是公元前44年愷撒遇刺後發生的。例如維克哈姆就援引了迪歐的《羅馬史》[6]、維吉爾的《農事詩》[7]、奧維德《變形記》[8]和提布盧斯[9]詩歌中的描述[10]。最後一行把“你”稱為“愷撒”(Caesar),毫無疑問指屋大維。第44行出現了“愷撒的復仇者”(Caesaris ultor)的稱謂,世人皆知,屋大維向來以此自命,在公元前42年剿殺共和派的腓立比戰役之前,專門以為養父復仇的名義修建了神廟[11],他在自傳中也把為父報仇作為主要功績來誇耀[12]。
如果願意朝這個方向解讀,詩作中的線索還有很多。賀拉斯沒有遵循把羅馬創建者羅慕路斯的母親稱為瑞亞(Rhea或Rea)的傳統,卻按照另一個傳統叫她伊利亞(Ilia),這樣她就成了愷撒所屬的尤利亞家族的先祖。詩中台伯河神(台伯河,流經羅馬城的河,在詩中被視為一位次等神)水淹羅馬,是為她的冤屈復仇,而她的冤屈在恰斯等人看來自然是她的後代愷撒被殺[13]。就連詩中提到的灶神維斯塔的神廟和羅馬第二代國王努瑪修建的大祭司宮殿(15-16行),似乎也與愷撒脫不了干係,因為愷撒身前擔任過大祭司,而大祭司的主要職責便是管理維斯塔的祭祀[14]。大祭司遇刺,女神當然震怒,不再聽貞女的禱告(27-28行)。不僅如此,賀拉斯所呼求的每一位神都可視為對屋大維的奉承[15]。阿波羅是愷撒家族,尤其是屋大維本人的守護神;維納斯是埃涅阿斯的母親,從而與愷撒和屋大維都有血緣關係;戰神馬爾斯是羅慕路斯的父親、整個羅馬族的祖先;最後一位神墨丘利甚至是屋大維的化身,作為和平使者和貿易神,他最完美地再現了屋大維的偉業。按照這樣的思路,此詩的意思簡單得無以復加。愷撒遇刺,天降異象,羅馬人陷入驚恐之中,彷彿世界末日來臨,神讓墨丘利化身為屋大維——愷撒的繼承人和復仇者——降臨世間,消滅了愷撒的敵人,恢復了和平與秩序。
復仇的確是此詩的重要主題,但如康馬傑所分析,詩中的復仇其實有三種,賀拉斯對每一種的態度都是不同的[16]。第一種復仇是大神朱庇特降災(1-4行),懲罰羅馬人的罪行,其目的是警告(“震怖羅馬城”)。第二種復仇是台伯河神為妻子伊利亞洗刷冤屈(13-20行),其目的是毀滅,完全超出了理性的限度,威脅到了羅馬的生存,所以忤逆了“朱庇特的意旨”,是賀拉斯所反對的。更值得玩味的是墨丘利的形象,在希臘和羅馬神話中,墨丘利總是扮演調停人的角色,因而是和平使者,如果在詩中他就是屋大維的化身,如果賀拉斯讚揚屋大維為愷撒復仇,為何墨丘利只是“容許”羅馬人稱他(patiens vocari)為“愷撒的復仇者”(44行)?如沃姆勃所言,無論我們是把“容許”理解為更負面的“容忍”,還是相對中性的“允許”,至少“愷撒的復仇者”這個稱號並不適合墨丘利,他也不喜歡這個稱號[17]。如果說賀拉斯贊成某種復仇的話,那就是第三種復仇,其目的是“贖罪”(scelus expiandi,29行)。詩中除了“自命的復仇者”(指台伯河神,17-18行)、“愷撒的復仇者”外,另一個與復仇直接相關的詞出現在第51行(inultos,“尚未復仇”)。賀拉斯祈求墨丘利(或者屋大維)不要忘記羅馬與帕提亞王國的仇。“尚未”暗示,賀拉斯期待的復仇並不是消滅愷撒的敵人,而是摧毀羅馬的敵人,因為此詩寫作之時,謀殺愷撒的共和派“元兇”已悉數清除。
康馬傑還指出,賀拉斯在呼求每一位神時,突出的都是與殺戮相反的特徵,阿波羅是以占卜的預言神身份出現的,形容維納斯的詞是“微笑”,而且她被快樂精靈和小愛神環繞,甚至戰神馬爾斯也“終於厭倦了太久的戰爭遊戲”(30-37行)。賀拉斯沒有直接說出墨丘利的名,而是稱他為“慈母邁亞的兒子”(almae filius Maiae),almae(“養育”之意)放在邁亞神的稱謂前很罕見,也傳達了與殺戮相反的信息[18]。墨丘利被羅馬人供在和諧女神(Concordia)的廟裡,也證明他與和平的不解之緣[19]。因此,我們極難相信,賀拉斯創作此詩是為了歌頌屋大維替愷撒復仇。
如努斯鮑姆所說,贖罪是此詩的另一個關鍵主題,但所贖的是何罪?如果僅僅是為謀殺愷撒贖罪,朱庇特為何要擺出毀滅整個世界的架勢,不僅“震怖羅馬城”,而且“震怖萬族”,讓他們害怕大洪水毀滅人類的庇拉時代將會重回(4-12行)[20]?此罪的世界性意義何在?謀殺愷撒只是少數共和派人士所為,詩中每次出現“罪”的字眼時,卻都是整個時代的羅馬人來承擔,第23行把青年凋落殆盡歸於“父輩之罪”,第47行擔心墨丘利會因為憎惡“我們的惡事”提早返回天國,第29行所說的“罪”(scelus)也沒有限定於某部分人。如果賀拉斯贊成“以屋大維的方式”為愷撒復仇,那該如何理解位於作品中心的這一節(21-24行)?
羅馬公民的利劍沒能讓波斯
喪命,戰禍此起彼伏,凋落
殆盡的青年,拜父輩之賜,
將聽聞這一切。
此處的波斯和末節的美地亞都是指帕提亞人。“羅馬公民的利劍沒能讓波斯喪命”的原文“Audiet cives acuisse ferrum, / quo graves Persae melius perirent”值得玩味。“公民”(cives)在拉丁語中強烈暗示着“內戰”(bellum civile),“利劍”是典型的戰爭意象,後面的虛擬從句直譯就是“讓波斯人死於此劍更好”。用“波斯人”稱呼帕提亞人,很容易讓羅馬讀者聯想起當年波斯威脅希臘、野蠻威脅文明的可怕圖景,有情感的煽動性。內與外的對照,褒貶分明。詩末賀拉斯再次提醒羅馬敗於帕提亞之仇未報,也是對此節的呼應。就這首詩而言,只有把罪解釋為內戰,解釋為同胞相殘、兄弟相殘,才能涵蓋一個時代的所有羅馬人,也只有這種罪能威脅到羅馬的生存,而羅馬既然是羅馬人心目中的世界主宰,羅馬的危機也就是“萬族”的危機,詩中的末世恐懼和新世紀的急切盼望也就很好理解了。
已經有多位學者提出,詩歌前半段的兆象與愷撒之死無關。赫斯特對比了賀拉斯和羅馬時代其他作家的描寫,認為詩中的兆象遠不如愷撒死後的異象“離奇”,而且此時距愷撒遇刺已經十五年[21]。康馬傑也相信,1-20行的描寫不是簡單地彙報兆象,如果那樣,賀拉斯完全可以根據其他人的作品給出更明確地指向愷撒的兆象,他用故意含混的措辭創造了更大的闡釋空間,或許象徵著羅馬當時混亂的政治局面,為後文做鋪墊,否則第5節公民磨劍的意象就太突兀了[22]。麥凱指出了另一種可能,鑒於《頌詩集》前三部直到公元前23年左右才發表,此詩的創作時間可能晚於公元前28年。這樣,詩中的洪水或許不是指公元前44年愷撒遇刺後的洪水,而是指公元前27年的洪水[23]。根據迪歐的記載,元老院授予屋大維奧古斯都封號的當天,台伯河河水漫出堤岸,淹沒了羅馬的低地。占卜者把它解釋為屋大維的權力將遍及四方,引發了一場獻媚熱潮[24]。如果麥凱的猜測是真的,那麼賀拉斯不僅沒有隨波逐流,反而藉此機會向屋大維進諫,勸他儘早帶領羅馬步出內戰陰影。
無論台伯河泛濫是實有所指,還是羅馬危機的象徵,賀拉斯對它的描述都值得注意:“我們看見棕黃的台伯河,浪濤 / 湍急,被塔斯坎的堤岸逼返, / 洶湧着,決意沖毀維斯塔神廟 / 和努瑪的宮殿”(13-16行)。朝着入海的方向看,台伯河左岸是羅馬的地界,右岸在羅馬歷史的早期屬於敵對民族埃特魯里亞(“塔斯坎的堤岸”)[25]。台伯河水從埃特魯里亞的方向退回,進逼羅馬,象徵地看是內戰的行為,難怪朱庇特反對。維斯塔神廟的聖火據說維繫着羅馬民族的生存,絕不可以熄滅,努瑪的宮殿指大祭司的住所,努瑪在歷史上以愛好和平著稱,也是羅馬宗教傳統的創立者。因此,台伯河的洪水威脅到了羅馬的根基,讓羅馬有滅國之憂。賀拉斯對台伯河神的譴責表明,以戰止戰絕非結束內戰的方式,只會加速羅馬的敗亡。這樣,21-24行對內戰的沉痛反省就水到渠成了。
如果內戰只能讓民族滅亡,那麼怎樣才能實現救贖呢?賀拉斯已經在詩中給出了答案。羅馬公民的劍應該對準外族,羅馬的戰爭機器應該用於徵服(21-22行,51行)。只有向帕提亞人這樣的蠻族開戰,才是真正意義上的復仇,只有蠻族敵人的血才能洗盡內戰兄弟的血。在最後一節里,賀拉斯暗示,真正可以為墨丘利神帶來榮光的不是為愷撒復仇,而是征服異族換來的“盛大的凱旋”(49行)。比“愷撒的復仇者”更值得他追求的頭銜是“父親”(pater)和“元首”(princeps)。此時屋大維已被元老院封為“元首”,但尚未獲得“國父”(pater patriae)的稱號,雖然在時人心目中他已經配得上這樣的榮耀。這兩個詞並非簡單稱頌屋大維,而是別有深意。“父親”一詞在第1節也出現過,指的是人神共同的父親朱庇特,這裡再次出現,明顯是呼應,意味着屋大維應像天父朱庇特一樣以保存羅馬而不是毀滅羅馬為使命,應該追求仁慈,而不要陷於殘暴。此外,對於衝突的兄弟或者說內戰雙方而言,父親是權威的調解人。“元首”一詞同樣指向一個利益共同體的領導責任。尤其值得關注的是詩歌最後一行:“引領我們,愷撒(te duce, Caesar)”。如果說我們難以判斷41-51行究竟是在祈求墨丘利還是他代表的屋大維,最後一行至少是明白無誤地向屋大維發話。獨立奪格結構te duce字面意思是“在你的帶領下”,但dux(duce原形)這個詞在拉丁語中有極強的軍事色彩,幾乎總是指軍隊的統帥。賀拉斯讓屋大維的身份凝定在它身上,顯然是期待他在軍事上有所建樹,而賀拉斯所期待的軍功絕不是他已經否定的內戰。此前的一行已經提醒帕提亞之仇未報,然後馬上稱屋大維為“統帥”,鼓動他征服異族的用意昭然若揭。
然而還有一個懸案:屋大維與墨丘利是什麼關係?20世紀以前的注者通常都認為,屋大維是墨丘利的化身,也就是說在詩中屋大維的確被“神化”(apotheosis),或者說墨丘利的確被“人化”(incarnation)了。假如賀拉斯的主要目的是歌頌屋大維,則這樣解釋似乎是最自然的。然而,如此露骨的吹捧不僅不是賀拉斯的風格,即使同時代的羅馬人,在屋大維身前直接把他稱為神也是極其罕見的,甚至擅長阿諛的元老院也沒走到這一步。屋大維自己也明確拒絕別人把自己奉為神。因此,埃爾默堅持認為,墨丘利只是屋大維的“象徵”。不僅如此,整首詩都是象徵,無論是前半段的兆象,還是後半段的神。而閱讀象徵手法的作品,最大的錯誤便是“按字面解讀”[26]。沃姆勃也稱,墨丘利在詩中沒有變成任何人,包括屋大維在內,他和墨丘利的形象反差太大[27]。即使屋大維與墨丘利可以畫上等號,哈里森相信,這也不是出於諂媚,而是賀拉斯受到卡利馬科斯影響的一個例證。在卡利馬科斯的詩中,托勒密二世的王后阿爾西諾厄也變成了神[28]。沃姆勃指出,考慮屋大維與墨丘利的關係時,絕不能忽略42行的關鍵詞“模仿”(imitaris),它排除了屋大維“神化”的可能。他還把這個詞與前文“朱庇特將把贖罪的職司交給誰?”(29行)聯繫起來,指出“模仿”(也可理解為“扮演”)和“職司”(partes,也可理解為“角色”)都有明顯的戲劇語言色彩[29]。如果墨丘利只是扮演一位“青年”(iuvenem,通常理解為屋大維)的角色,那麼他就不可能是這位青年,他不認同屋大維所認同的愷撒復仇者身份,而更喜歡“父親”和“元首”的稱號,可以理解為一種在滿足屋大維虛榮心前提下的反向勸誡。表面上看是墨丘利模仿屋大維,實際上賀拉斯是希望屋大維模仿他所描繪的墨丘利,停止內戰,實現國內和平,將精力放到開疆拓土、征服異族上去。更重要的是,正如墨丘利的角色是大神朱庇特指派,屋大維也應承擔起類似的天命,用外戰洗凈內戰的血,實現羅馬民族的救贖。
《世紀之歌》標誌着賀拉斯正式成為羅馬的桂冠詩人。這首詩作於公元前17 年,是一首宗教頌歌,在世紀慶典(ludi saeculares)上由27 名少男和27 名少女演唱。當時維吉爾已經去世,賀拉斯成為羅馬無可爭議的第一詩人。世紀慶典的原型是瓦雷利婭家族(gens Valeria)在泰倫圖姆(Terentum)向冥界諸神獻祭的儀式。公元前249 年,在德萊帕努姆(Drepanum)戰役失利後,羅馬人見證了一系列不祥的兆象,祭司們在查詢了《西比爾書》之後,認為消災的辦法是舉行瓦雷利婭家族創立的儀式(ludi Terentini),並且規定此後每一百年舉行一次。歷史記載,第二次舉行這樣的儀式是在公元前146 年,兩百周年的公元前49 年正值愷撒發動內戰,沒有舉行儀式。公元前17 年,屋大維已經作為國家元首統治十年,羅馬享受着和平與繁榮,屋大維有意把這個贖罪消災的儀式改造為祈福感恩的儀式,並將他認可的個人保護神阿波羅確立為羅馬的國家神,於是策划了這個慶典,並命令賀拉斯創作一首頌歌。
這是一首典型的應制詩,又需在儀式上演唱,賀拉斯沒有多少自由發揮的餘地,更重要的是,他不可避免地要對屋大維治下的羅馬做出評價。賀拉斯的應對策略一是借道維吉爾來稱頌屋大維,避免給人以阿諛的印象,二是刻意避免意識形態之爭,突出羅馬民族利益的匯聚點。直接涉及屋大維的內容主要是以下三節(49-60行):
願安基塞斯和維納斯的傑出後裔
實現他用白牛向你們獻祭時祈求的 50
一切,用武力摧垮頑抗的強敵,
卻寬宥臣服者。
海上和陸上,我們強大的兵力
和羅馬的戰斧已讓美地亞震恐,
斯基泰和傲慢的印度也急於獲知 55
我們的命令[30]。
忠誠、和平、榮譽、古時的純潔
和久遭冷落的勇武已經敢回返,
吉祥的豐饒神也重新出現,她的
羊角已盛滿。 60
“安基塞斯和維納斯的傑出後裔” 指屋大維,維吉爾的《埃涅阿斯紀》將屋大維和他所在的尤利婭家族塑造為埃涅阿斯之子尤盧斯(Iulus)的後代,而埃涅阿斯據說又是安基塞斯和維納斯的兒子。“用武力摧垮頑抗的強敵,/ 卻寬宥臣服者”顯然呼應着維吉爾《埃涅阿斯紀》中的一個著名段落,父親安基塞斯的鬼魂在地府向埃涅阿斯展示羅馬偉大的未來,強調羅馬統治世界乃是神的諭旨:“羅馬人,記住,用你的權威統治萬國,/ 這將是你的專長:確立和平的秩序,/ 寬宥溫馴之民,用戰爭降伏桀驁者。”[31]維吉爾於公元前19年去世時,《埃涅阿斯紀》在古羅馬文學中的經典地位已經確立,成為古羅馬史詩的代表。賀拉斯的措辭無疑會喚起聽眾對維吉爾作品的記憶,在羅馬人看來,賀拉斯是以一種謙遜的姿態向這位已逝的同行致敬,從而沖淡了這首詩歌功頌德的味道。後面兩節直接描繪屋大維成就,突出了三個方面:羅馬強盛的軍力、奧古斯都時期整肅道德的努力以及和平局面帶來的經濟繁榮。即使反對屋大維的人也無法否認這些成就,在此框架下,共和與帝制的分歧至少在表面上彌合了,這首《世紀之歌》因而也具備了代表整個羅馬民族發聲的超越性。
《頌詩集》第4部第5首是直接獻給屋大維的一首短詩,大約作於公元前14 年。公元前16 年-前13 年,屋大維不在羅馬,而在北部邊疆萊茵河流域,籌劃如何對抗日耳曼入侵者,並整頓高盧的財務。此時內戰已經結束十餘年,屋大維的地位也早已鞏固,賀拉斯和許多普通羅馬人一樣,在安享難得的和平生活的同時,對屋大維的感激之情日深。和《頌詩集》前三部相比,這裡對屋大維的歌頌雖然在習慣民主制的今人看來近乎肉麻,卻可能是發自肺腑的。賀拉斯呼籲屋大維早日返回羅馬,以安定民心(5-8行):“請把光還給你的祖國,仁慈的統帥,/ 因為你的面容如同春天,在哪裡 / 向民眾閃耀,哪裡的日子就更愉快,/ 太陽的旭輝就更明麗。”第5-7節的描繪呼應着《世紀之歌》所突出的三方面成就——經濟、道德和武功(17-28行):
因為你,牛群可以在農場悠閑地漫步,
穀神和豐饒神源源滋育着這片土地,
水手在綏寧的海洋自由地穿梭往複,
誰都不敢違背信義。 20
純潔的門戶沒有任何淫邪的污染,
道德和法律馴服了劣跡斑斑的惡行。
婦女因為孩子像父親而受到稱讚,
迅速的懲罰讓罪錯心驚。
誰用畏懼帕提亞人,受凍的斯基泰人,25
畏懼嚴酷的日耳曼尼亞產出的民族,
只要愷撒安然無恙?誰用擔心
在兇狠的伊比利亞動武?
此時距腓立比戰役已近三十年,共和理想已成遙遠的往事,賀拉斯已經習慣君主制下的和平與穩定。但即便如此,他仍然沒有成為維吉爾那樣的“官方”詩人,屋大維仍然不是他作品的中心,這既是因為他的政治立場與屋大維並不重合,也是因為他希望自己的每篇作品在藝術上都是自足的。
[1] R. O. A. M. Lyne, Horace: Behind the Public Poetry (New Haven: Yale UP, 1995) 29.
[2] 愷撒在遺囑中指定屋大維為養子和繼承人,按照古羅馬人的習俗,屋大維的名字中就加入了“愷撒”。賀拉斯作品中的“愷撒”大多指屋大維,屋大維死後,“愷撒”逐漸成為羅馬皇帝的專門稱號。
[3] Callimachus, Hymn to Apollo 2.105-7.
[4] Clauss, “Allusion and Structure in Horace Satire 2.1” 197-206.
[5] Steele Commager, “Horace, Carmina, I, 2,” The American Journal of Philology, 80.1 (1959): 38.
[6] Cassius Dio, Historiae Romanae 45.17.
[7] Georgics 1.466 foll.
[8] P. Ovidius Naso, Metamorphoses 15.782. foll.
[9] A. Tibullus, Elegies 2.5.71 foll.
[10] E. C. Wickham, ed., Quinti Horatii Flacci Opera Omnia: With a Commentary, vol. 1 (Oxford: Clarendon, 1877) 18.
[11] C. Suetonius Tranquillus, Vita Divi Augusti 29.
[12] C. Iulius Caesar Octavianus, Res Gestae 2.
[13] Thomas Chase, ed., Works of Horace (Philadelphia: Eldredge & Brother, 1881) 257.
[14] Wickham, Quinti Horatii Flacci Opera Omnia, vol. 1, 20.
[15] Clifford Herschel Moore, ed., Horace: Odes, Epodes and Carmen Saeculare (New York: American Book Company, 1902) 56.
[16] Commager, “Horace, Carmina, I, 2” 38.
[17] Womble, “Horace, Carmina, I, 2” 19.
[18] Commager, “Horace, Carmina, I, 2” 49.
[19] Franz Altheim, A History of Roman Religion, trans. Harold Mattingly (London: Methuen, 1938) 531.
[20] 根據希臘神話,宙斯因為人類邪惡而用大洪水毀滅人類,只留下庇拉和她的丈夫丟卡利翁。
[21] Margaret E. Hirst, “The Portents in Horace, Carmina I. 2. 1-20,” The Classical Quarterly, 32.1 (1938): 7-8.
[22] Commager, “Horace, Carmina, I, 2” 38.
[23] MacKay, “Horace, Augustus, and Ode, I, 2” 169.
[24] Cassius Dio, Historiae Romanae 53.20.
[25] Etruria(埃特魯里亞)在拉丁語中有Etruscus和Tuscus兩個形容詞,基本可以互換,這裡為節省字數,譯成“塔斯坎”。
[26] Jefferson Elmore, “Horace and Octavian (Car. I. 2) ,” Classical Philology, 26.3 (1931): 262-3.
[27] Womble, “Horace, Carmina, I, 2” 23.
[28] Harrison, Generic Enrichment in Vergil & Horace 170.
[29] Womble, “Horace, Carmina, I, 2” 19.
[30] 美地亞指帕提亞王國,斯基泰人是住在黑海以北的一個游牧民族,至於印度,雖然馬其頓的亞歷山大大帝曾遠征印度,但羅馬帝國和印度之間卻鮮有直接交流。蘇埃托尼烏斯曾記載印度派使者來羅馬(Aug. 21.3),迪歐也講述了印度使團的故事(54.9)。
[31] Aeneid 6.851-3.